公司內設機構共12個,分別為:董事會辦公室、綜合部、人力資源部、資產財務部、資本運營部、投資經營部、項目建設部、審計法務部、安全生產部、公路運營部、黨群工作部及紀檢監察室。
(一)董事會辦公室
1.負責公司治理政策理論研究;
2.負責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的組織籌備;
3.負責協助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處理日常事務,對會議形成的決定和決議及時跟蹤反饋、督查督辦;
4.負責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材料的保管、歸檔工作;
5.指導子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董事會建設工作;
6.上級交辦的其它等工作。
(二)綜合部
1.負責牽頭制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以及行政管理制度,推進公司制度建設;
2.負責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辦公會的組織籌備及公司綜合性會議、活動的籌備、協調、安排、接待并提供綜合服務保障;
3.負責協助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辦公會處理日常事務,對會議形成的決定和決議及時跟蹤反饋、督查督辦;
4.負責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公司重點工作督查督辦及時跟蹤反饋;
5.負責配合公司董事會研究制定公司發展戰略;
6.負責管理公司文檔及信息,開發、推廣、應用公司辦公自動化,負責文件收發、傳閱、上呈下達,確保公文系統流轉順暢,有序高效;
7.負責公司企業文化的建設和監督,組織策劃公司形象宣傳、網站維護、內刊出版、標志等有關工作,營造良好文化氛圍和公司形象;負責上級有關部門的業務單位來訪人員的接待和其他公共關系管理工作;
8.負責公司營業執照和公章(電子公章)的歸口管理;負責證照的年檢、工商變更和登記備案的有關工作;
9.負責公司檔案工作的管理,配合、督促公司各部門及子公司規范檔案管理,推進公司數字化檔案管理工作;
10.負責公司后勤管理和保障服務,包括進行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的購置管理;公務車輛的購置、調度與處置;接待管理;公司實物資產相關管理、調度、處置工作;
11.負責公司政務信息工作,包括任務分解、檢查、培訓及考核;負責公司保密檢查,做好公司涉密介質及文件的監督管理;
12.負責對各子公司綜合部門進行工作監督及指導;
13.上級單位及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力資源部
1.負責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人事、社會保險等法律、法規、政策,組織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依法維護公司和員工合法權益;
2.負責對公司人力資源狀況進行調研、分析,根據公司經營目標、有關會議決議和各崗位人員要求,組織人力資源配置、招聘、培訓等有關工作;
3.負責制訂、修訂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制訂公司各部門職責和職能,指導子公司制訂相應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督導子公司規范人力資源管理;
4.負責勞動合同的動態運行管理,組織辦理員工招聘錄用、勞動合同訂立、續訂解除、退休及勞動關系維護等日常的人事管理;
5.負責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選拔、考核及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干部選拔程序,做好選拔方案制定及組織實施,并做好中層管理人員出國(境)證照的管理;
6.負責建立、完善公司員工檔案,構建公司人力資源信息庫;
7.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薪酬、福利有關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8.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組織公司績效考評、報審及結果運用;
9.負責完善公司培訓體系建設,負責制定公司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不斷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和業務素質;
10.負責員工考勤和各類請假、休假的歸口管理,做好勞動紀律管理;
11.負責對各子公司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工作監督及指導;
12.上級單位及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資產財務部
1.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的《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的法規制度;
2.制定公司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3.負責協調公司與銀行、稅務、財政、國資委等相關部門關系,維護好公司利益;
4.嚴格保守公司財務機密,配合協助公司年度目標任務的制定與分解,負責對各子公司各項財務管理活動進行工作監督及指導;
5.負責公司的資金管理與控制,經濟合理地籌措資金,強化資金成本核算,合理調配資金,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6.對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及各專業費用進行計劃管理;
7.組織公司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組織公司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審核編制財務報表,并按規定報送上級相關部門;
8.依據國家稅法及相關政策,負責公司整體稅收籌劃,做好公司日常稅款計算、申報及繳納工作;
9.負責財務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財務檔案的分類、整理和移交歸檔;
10.上級單位及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資本運營部
1.認真貫徹和執行國家金融、經濟、貨幣等政策,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公司發展計劃和融資任務;
2.及時掌握國內國際宏觀經濟政策、貨幣政策、經濟趨勢、金融事件和經濟方面的相關信息,對發現的有用信息動態及時向公司管理層匯報;
3.根據上級部門安排及公司發展要求,組織擬定年度融資計劃;
4.按照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充分利用資本市場,負責公司金融產品研究開發,按不同項目的特點提出相應融資方案并組織實施;
5.負責組織撰寫相關融資、資本運作方面的管理流程、規劃和制度,并推進制度的實施;
6.負責融資、資本運營項目的策劃與可行性研究,制定計劃或方案,為公司融資、資本運作決策提供參考,并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
7. 負責對各子公司資本運營部門進行工作監督及指導;
8.上級單位及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投資經營部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相關規定,完成省市政府下發和公司擬開展的項目投資開發工作;
2.按照公司發展計劃,編制公司非公路類項目投資開發的近、中、遠期發展計劃,并按照公司確定的發展計劃開展相關工作;
3.負責進行非公路類項目投資的成本核算,及時分析公司下達的經營開發任務,確保公司年度經營開發任務的完成;
4.負責公司非公路類項目前期工作(立項報批、控詳規編制、指標報批、評估等)的組織開展;
5.負責土地收儲相關工作,負責開展土地推介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土地供應,形成公司年度土地供應方案,做好土地供應營銷工作;
6.負責公司非公路類項目開發與投資工作;負責配合好公司各非公路類項目融資事宜;
7.協助子公司開展高速公路項目配套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權的資源配置和開發建設及運營管理;
8.上級單位及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項目建設部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政府關于公路項目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規范性文件;及時掌握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動態;積極落實公司相關重大決策部署安排;
2.貫徹落實政府及公司相關決策部署,開展公司各在建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相關工作;做好固定資產投資任務的分解、下達,做到責任到位,定期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統計及協調,確保固定資產投資目標達成;
3.負責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質量、進度、成本管控及投資管理等工作;
4.負責所有公路建設項目的來文處理及參加相關業務會議;
5.協調各公路建設項目與政府職能部門間的業務往來;做好溝通協調并參與相關檢查、督導工作;
6.參與各公路項目竣(交)工驗收工作,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7.負責收集公路項目類資料并整理歸檔;
8.負責配合好各公路建設項目融資事宜,并做好對公司各在建公路項目安全、文明生產及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9.完成公司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p>
(八)審計法務部
1.負責制定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編制公司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開展公司各項常規審計。并提出審計意見;負責對公司各職能機構及下屬工作內部控制及管理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提出公司風險評估報告或風險管理策略;
3.辦理上級審計部門、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辦公會交辦的其他內部審計事項;協調和配合政府審計、社會審計、財稅部門審計檢查工作;
4.建立內部審計檔案,按照相關規定將公司各項內審工作獲取的審計證據編制成工作底稿,并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分類整理并歸檔;
5.下設監事會辦公室,負責對接聯系公司監事會,按照監事會有關工作要求,處理監事會日常工作,配合監事會對公司開展檢查及考核工作;
6.制定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監事會人員的管理機制,做好子公司監事會的監督和指導工作;
7.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市級相關規定,對公司招標活動進行指導、協調及對招標文件進行審核,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確保公司招標活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不發生違規違紀行為;
8.認真貫徹相關法律、法規和市級相關規定,嚴把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確保合同審核、履行、管理、監督工作合法,程序規范,不發生法律風險或損害公司經濟利益;
9.建立與公司法律顧問的溝通機制,配合律師對公司各類重要項目進行法務審核并提出意見。建立與招標代理公司的溝通機制,加強招標風險防控;
10.根據招投標、合同管理、存檔等相關辦法、制度,組織開展公司及下屬各子公司重大合同履約、重大招標項目的評審、跟蹤落實,做好風險把控;
11.負責對各子公司合同法務部門進行工作監督及指導;
12.上級單位及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安全生產部
1.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消防安全、防災減災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督促各子公司、各部門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
2.擬訂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擬定年度目標責任書,并監督檢查工作執行情況,做好年度目標考核工作;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臺賬;落實信息管理及報送機制,及時分析掌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動態;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適時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4.組織籌備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組織開展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活動;
5.負責擬訂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
6.深入生產現場開展安全生產、環保保護大檢查、專項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做好隱患整改落實工作,做好隱患清單的編制及上報工作;
7.做好公司安全生產經費預算,提交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批,督促檢查資金使用情況,做好安全勞動用品的計劃、采購、管理、發放及使用的檢查工作;
8.制定并實施安全環保教育計劃,組織開展安全、環保宣傳活動,普及安全、環保知識,推廣安全環保先進經驗,提升廣大干部職工安全、環保意識和技能,營造良好安全環保氛圍;
9.督促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環保設施“三同時”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環保措施評價、預防、備案、批復、驗收等工作,切實降低項目安全環保風險;
10.負責對各子公司安全生產部門進行工作監督及指導;
11.上級單位及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公路運營部
1.根據國家及省市相關政策法規,做好公司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方面制度的建立;
2.負責對下屬運營類子公司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業務的統籌監督及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費機電、監控、稽查等方面;
3.負責統籌推進公司智慧高速的建設工作;
4.負責做好高速公路公司運營管理部相關人員業務指導及技能培訓;
5.定期組織召開運營工作會議,統籌推進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工作;
6.結合實際需要開拓創新或引進先進的運營管理模式,為公司在高速公路運營方面的戰略決策提供建議;
7.負責對下屬運營類子公司高速公路養護業務的監督、指導及管理工作(該職責原為工程管理部);
8.上級單位及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黨群工作部
1.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上級黨組織方針政策、規章, 落實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批示和會議精神;
2.組織籌辦黨委工作會議、黨內生活等,并督促落實會議決策;
3.組織落實公司黨建目標責任制的具體工作,督促和指導各基層支部日常工作和落實責任,并組織開展檢查考核;
4.負責起草黨委工作文件、公文和制度等綜合性文字材料;
5.負責公司黨委留存黨費的管理;
6.負責黨員發展、流動、組織關系和信息維護管理,做好失聯黨員的查找與處置,組織做好黨員日常教育工作;
7.組織落實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具體安排部署;
8.組織落實黨委關于綜治維穩工作的具體安排部署,牽頭做好來信來訪的處理與接待;
9.組織落實黨的統一戰線政策和黨委關于統戰工作的安排部署;
10.支持和參與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群眾團體開展工作和組織活動;
11.負責上級黨委、公司黨委交辦的相關工作。
(十二)紀檢監察室
1.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黨委的決議、決定、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2.組織協調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實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任務分工、檢查考核評議、述責述廉和責任追究;
3.組織開展對所屬黨的組織、黨員、領導干部遵守黨紀政紀情況、廉潔自律情況、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持之以恒落實正風肅紀具體工作;
4.組織開展對全體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和遵紀守法、履行職責、廉潔自律的廉政宣傳教育活動;
5.組織運用好“四種形態”,抓好日常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查處黨員和干管權限范圍內的干部違紀違規案件;
6.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制度建設和部門工作的制度規范;
7.組織起草紀檢監察工作文件、計劃、總結、報告等綜合性文字材料;
8.接待、受理黨的組織、黨員、群眾對基層黨組織、黨員在黨的紀律方面和領導干部在行政紀律方面的檢舉、建議、反映等;
9.受理黨員、領導干部對處分不服的控告、申訴、維護黨員享有黨章規定的權利和其它合法權益;保護領導干部依法行使職權;
10.指導公司黨委所屬基層黨組織、紀檢委員和紀檢監察部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1.加強自身隊伍建設,堅持開展教育培訓、調查研究、工作總結、制度建設,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干部的綜合素質;
12.參與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的程序合規性監督,做好監督紀實;
13.辦理市紀委監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組交辦的檢舉控告交辦文件;
14.完成公司黨委、紀委交辦的相關工作任務。